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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持仅限IPO 国企借壳不在其列

  ⊙本报记者 吴正懿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已于日前发布,本报记者发现,名单所列的131家上市公司涉及的应转持国有股中,并不包括借壳上市的国有股。

  根据《实施办法》,国有股转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这意味着,应转持的国有股仅限于IPO,借壳上市不在其列。

  其实,自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以来,借壳上市的国企为数不少。2007年,海通证券借壳都市股份获证监会批准。目前,海通证券前10大股东中有多家国企,其中大股东上实集团持股55557万股,占总股本6.75%;光明集团持48268.66万股,占5.87%;其余如上海烟草集团、上海电气、申能集团等股东均为国企。

  而西南证券借壳*ST长运、ST有色借壳兴业聚酯,亦属国企借壳上市的案例,这些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均未在转持名单中现身。

  国资委产权局有关人士对本报表示,目前的转持政策只针对IPO的国有股,未考虑通过增发或借壳上市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股东。

  对于股权转持的国有股东而言,资产收益或多或少将出现缩水;而“殊途共归”的借壳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却可继续独享资本市场带来的收益。国有股转持办法的出炉,或许将使原本紧缺的壳资源身价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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