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丽 王亦君
今天,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做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时透露,一年来,审计向有关部门移送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起,涉案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42人。
侵占转移国有资产更隐蔽
刘家义说,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情况看,大都具有违法犯罪主体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但犯罪形式、手段和方法隐蔽多样。
刘家义提及了首都国际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英一案。李培英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和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折合人民币2661万元,并转移侵占公司资金8250万元。
刘家义说,审计发现的转移侵占国有资产案件多属于“窝案”、“串案”。如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某伙同该公司3家所属企业的多名管理人员,在2002至2004年间侵占、转移和挪用企业国有资金1800多万元。
另外,经济大案的类型还包括,虚构交易、虚假担保、违规操作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如某担保公司总裁赵某等人利用虚假注资成立的公司从事非法担保活动,与企业联手从多家银行骗取大量贷款,截至2008年5月有17.3亿元银行资金面临风险。
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
上年审计还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认为税收征管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62个县级国税局违规向169户企业提前征税或多征税款23.4亿元;抽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有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36.31亿元。还发现有些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也享受了税收优惠。
此外,审计还提出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烟、酒和化妆品类的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计征,一些生产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压低产品出厂价,造成少缴消费税。据对44户消费税应税企业测算, 2007年和2008年少缴消费税116.15亿元,相当于这些企业同期实缴消费税的27%。
据介绍,对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和部分环保不达标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税务总局等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目前,违规延期征收的税款基本已征缴入库,对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已停止执行优惠政策并追缴税款,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对大项目跟踪审计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有怎样的影响,审计部门迅速展开专项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地方和部门在推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有些项目不能按计划及时开工,有的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一些项目已到位资金闲置,还有个别地方虚报到位配套资金和工程进度,个别项目用新增投资偿还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没有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有些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还未落实到位。这些问题影响到中央新增投资的政策效果。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高度重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确保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
刘家义表示,审计署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对中央相关政策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尤其是对一些重特大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实到位。
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今年的审计报告首次披露了财政资金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效益。报告说,对“三河三湖”(辽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和环渤海地区水污染防治情况以及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水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污染治理和减排任务依然比较艰巨。
存在的问题包括,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部分地区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监管不到位。截至2007年底,渤海16个临时性倾废区中,有7个已超过使用期限而未按规定封闭,个别地方存在政府干预海洋执法、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倾倒或单位擅自倾倒等问题;部分地方水污染防治资金征收管理不够严格。“三河三湖”流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少征、套取、挪用和截留水污染防治资金41.68亿元;环渤海地区13市少征、违规使用水污染防治资金等11.85亿元,其中5.3亿元被挪用于补充环保部门经费和污水处理费代收企业的生产经营等。
此外,审计调查的41户中央企业中,截至2007年底,有36户重点耗能企业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期间节能879.81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但10户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超标,9户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减排任务仍然比较艰巨
决策失误致央企流失63.72亿
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13户中央企业的审计,审计资产总额占这些企业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60%以上。审计发现,13户企业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和违规操作等,造成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63.72亿元。
在企业经营发展方面,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以汽车行业为例,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大多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与国外公司合资合作,但在技术、品牌、产品制造和营销网络等方面保护中方权益、推进“以市场换技术”的规定不健全,既影响了“以市场换技术”的实施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自主品牌的市场空间。
本报北京6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