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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持细则宜及时跟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4日 01:16  证券日报

   已经实施的《境内股市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管理办法》自然成为市场密切关注的焦点。

   资本市场是一个透明的市场,也是牵扯部门最多的一个行业。在市场这个“放大镜”的照射下,国有股转持细节上的不同理解马上就显现出来。比如南京银行宁波银行面临的问题,很难说不会出现在其它公司身上。

   因此,办法第十九条就派上了用场:本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IPO已经启动,各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股转持的操作细则也应该抓紧出台了。(阎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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