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财政部昨日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中小型钢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此外,财政部取消黄磷、磷矿石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调整后恢复到原有出口暂定关税水平,税率基本在10%-35%。去年我国4次调整化肥的出口关税,接连对磷肥、黄磷等化肥产品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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