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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以旧换新 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 23:28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徐广忠报道

  据记者了解,从2000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到了报废年限。有关专家介绍,如果把废旧家电扔掉,其中的多氯联苯对人体有致癌可能,而重金属在日晒雨淋下,会污染地下水,进而给环境带来危害。

  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原则上对自己的产品是可以回收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从来没有单独回收过,一般都是采用以旧换新的办法,而且公司也从来没有设立专门的回收网点,以旧换新都是由家电卖场开展的。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家电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大都将精力集中在了生产、销售领域,而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基本上还处于空白。

  在此情况下,一些专门处理废旧家电的企业应运而生。据报道,早在2007年起,北京苏宁电器就与华星集团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实施了“废旧家电回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从2007年1月份起,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按月将“以旧换新”所取得的废旧家电交与华星环保处理。

  但一些家庭作坊式废旧家电处理机构也参与其中,在处理过程中会造成环境的污染,也会滋生地下拼装黑市。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一负责人表示,从管理和成本上看,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成本比欧洲和日本要低,废旧家电处理厂通过出售经处理可再利用的材料可以降低成本,但从执行上看,建立废旧家电处理体系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让生产商和经销商自觉地投入。废旧家电回收注定要走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只有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只有产业化,有了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才可以更好地为生产制造服务。但这一切的前提不仅是政策到位,更要有资金的支持。然而,由于家电回收处理的难度较大,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体系。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在家电产销大国日本,很长一段时间,其一直采用传统的填埋法处理废旧家电,但这种方法会对环境造成很大损害。

  一个值得期待的消息是,我国呼吁多年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将于2011年起实施,届时废旧家电的处理将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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