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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山寨文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21:40  中国联合商报

  一段时间以来,“山寨现象”似乎成了一种时尚、一种流行。一些地方,不仅有零散的“山寨产品”销售地,还有专售“山寨产品”的“山寨一条街”。

  从物质形式考察,“山寨产品”无论是从最初的简单模仿,还是到现在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抄袭、复制甚至是“克隆”名牌产品,其实都是一种仿冒。这种侵权既体现为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不正当抄袭、对他人外观专利的不正当使用,也体现为假冒伪劣给一些消费者带来的产品质量问题。因此,“山寨产品”既给不知情的消费者带去了产品质量问题的烦恼,更给被仿冒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害。

  但是“山寨”作为一种符号、一种流行语言、一种潮流主张,正在或者已经渗入我们生活的诸多领域。客观审视“山寨现象”,引导其健康存在,是维持社会良性秩序的必然要求。

  ▲正方

  让山寨文化自娱自乐

  ■ 文/郭钦

  “山寨”,无疑是2008年至今一个热门词汇,从仿造的电子产品借名,它已经成为一种代表复制化、平民化的社会文化现象。有人当起“山寨”版影视明星,有人还举办“山寨版”春晚,“山寨”潮起,就连《新闻联播》也关注到了它。

  山寨文化在网络世界有大量追随者,称为“寨民”,但在所谓主流话语世界,恶评不少。不久前湖南卫视的“零点锋云”栏目中,万方、冯远征、雷婷、查文白讨论山寨话剧。除搞山寨话剧的查文白支持外,其余3人都反对,尤其以科班出身的冯远征为代表,他认为这样的东西会误导大众,让真正的戏剧失去了观众。

  看着他们3对1地争了半天,觉得好笑,即使没有山寨戏剧,那些所谓真正的戏剧就能赢得观众吗?答案,看看现在戏剧的萧条就知道了。

  现在很多被视为山寨文化的东西,比如胡戈式的恶搞、国内影视剧的抄袭跟风,在这个名词出现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就存在了。好像也没有出现文化精英们担心的恶果,诸如国家文化的丧失、核心竞争力的缺乏等等。同样,在“山寨”出现之前,“阳春白雪”不受大众欢迎的局面就已成事实。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山寨文化要为这种局面负责呢?

  所谓山寨文化,其实就是一种民间文化、大众文化,是不掌握文化话语权的人的自娱自乐,有时也是以戏谑的方式对精英文化的解构和挑战。他们没想把自己玩成国家、民族的代表文化,这种权利和职责也不在他们手里。

  从文化的发展历史来看,大众文化、民间文化、低俗文化,一直与精英文化、主流文化、高雅文化的对立存在,谁也消灭不了谁,谁也不应该利用文化权力打压谁。这种对立实际上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我们的国粹之一京剧,刚出现的时候就是底层人民的休闲表演,后来被供奉为国粹,反倒没了生气。

  宽容一点,我们还会发现,许多看似低俗的大众文化背后,其实蕴藏着丰富的民间创造力,这种创造力有时会让人吃惊。

  当然,山寨文化产品如果涉嫌侵权抄袭,自有法律予以规范。但,抗着捍卫文化的大旗去喊打喊杀,不合适。

  反方▲

  山寨文化一文不值

  ■ 文/束学山

  当某一新事物被冠以文化一词后,其身价像牛市一样立马翻几番。山寨广受追捧就是很好的例证。近日,王冉在博客《山寨文化泛滥是一件丢人的事》中说:“山寨文化的泛滥与其说是对草根创新精神的标榜和昭彰,不如说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位的裸露与讽刺。”但是马上就有“山寨帮”反对:“王冉太过矫情,不知道到底要替谁说话。山寨文化怎么就泛滥了?如何就丢人了?”

  山寨加上后缀文化之后,“山寨帮”就有了说话的底气,理直气壮起来。只是我想问问,为什么没人买山寨药、打山寨针呢?“山寨帮”对山寨文化的追捧在于其对自己是否有利,有利的就成为时尚风标,成为文化,不利的就视而不见。

  山寨文化是一种什么文化呢?其实就是盗版文化、侵权文化、强盗文化。它盗取他人的知识产权,经过组装、拼凑、换版、贴牌,俨然正版充斥市场,成为消费者的新宠。而一旦被冠以文化之后,盗版之风、侵权之风就更加堂而皇之。山寨文化是劣币驱逐良币,市场经济的自由也就像被贴牌一样,变得一文不值了。

  山寨产品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它不必缴纳国家17%的增值税、销售税,不用花大价钱研发产品,因为它是盗取他人的知识产权,把别人产品改头换面地组装拼凑一番。

  也许有人会说,美国人不也搞了山寨纽约时报吗?但是,山寨版纽约时报一是免费发行,二是制作者申明是仿冒的,并向公众道歉。美国“山寨帮”搞的山寨纽约时报,其实是恶作剧,是公民表达意见的方式,就如同烧美国国旗一样行使公民言论自由权,其讽刺、幽默跃然纸上。但中国的山寨文化没有一点幽默、讽刺,只有唯利是图。

  微软在全世界黑屏,但只有中国人反应最强烈。阴谋论、垄断暴利论、侵权论、无聊论、“有计划的网络犯罪”论,林林总总,国人盗版了微软为何如此理直气壮?难道不是山寨文化、山寨心理在作祟吗?微软黑屏在香港成不了新闻,这是因为在香港,使用盗版软件的公司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实际上,假冒的就是假冒的,盗版的就是盗版的,不是你经过文化打扮后,就时髦了,就能光明正大地、合法地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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