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新型农机技术,普及农机实用技术,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2009年农机田间作业燃油补贴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补贴对象为从事机耕、机播、机收、机械化秸秆还田等主要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且必须上户登记在册和年度检审验合格的农机户。补贴标准按拖拉机和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的发动机功率核定。
年补贴标准为:
50马力以上(含50马力)大型拖拉机年完成800亩作业任务,或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发动机功率在50马力以上)年完成600亩作业任务的每台补贴1000元。
25--50马力(含25马力)中型拖拉机年完成500亩作业任务,或中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年完成400亩作业任务的每台补贴600元。
25马力以下小型拖拉机年完成300亩作业任务,或小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年完成200亩作业任务的每台补贴400元,手扶拖拉机年完成150亩作业任务的每台补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