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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出口退税率由13%提至15%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07: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吴 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宣布,从6月1日起再度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由13%提至15%。在经济复苏途中,我国职能部门频频出手,将有利于相关行业的复苏进程,对提升部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良好预期。

  此次是我国自去年8月份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凸显,10个月以来第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之前的6次上调分别是:2008年8月1日起调整纺织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2008年11月1日起调整纺织品等商品出口退税率;2008年12月1日起调整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退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机电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009年2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2009年4月1日起提高轻纺、钢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据悉,此次上调,是根据5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完善出口税收政策,继续支持具有优势的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精神而制定的具体政策,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原则上不作调整。同时,政策对退税率档次进行了归并,取消了11%和14%两个档次,退税率由原来的9档减少为7档,是我国发布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后出台的又一扶持出口重要举措。《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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