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敖晓波)历时3年之久,ST科龙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最终以和解告终。昨天,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武峰律师代理的10余名投资人诉ST科龙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这10余名投资人共计获赔94万余元。ST科龙在签订调解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各原告。
据陶雨生、武峰两位律师介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集中调解该院受理的总共201名投资人对ST科龙提起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标的额共计2849万余元。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次集中调解前所确定的范围,共有174名投资人符合赔偿范围,其余27名投资人不符合赔偿范围,其中包括3名ST科龙的H股股民。法院在本次调解前已群发给各原告代理律师的有关电子邮件材料,对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系统风险扣除标准和各个时间点都进行了认定。
虽然本案得以调解结案,但律师认为,法院在本案中对投资人差额损失的计算方式、系统风险扣除的计算标准等方面尚有值得商榷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