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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路人·路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00:08  中国经济时报

  ■易水寒路上

  工作四五年后,自认为目睹了一切丑恶。痛下决心,要活出个性来——三十五岁之前,一定跟上司大拍一次桌子,骂他的娘。哪个上司找我的茬儿,撞到我头上,算他倒霉。我甚至设计出对方被骂后的若干种反应。边想边偷着乐。当我跨到三十五岁的坎儿上时才发现,自己一直活得很老实,或曰很窝囊。我没敢当面骂过任何人的娘,这让我觉得失落,同时又觉得当初发下的誓言空洞无聊,毫无道理。想拍桌子,以后有的是机会,何必划下三十五岁这条线儿?

  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的设想:三十岁之前必须读多少本书,其实要读书随时都可以读;三十五岁之前要成为什么级别的官僚,但人算不如天算,当不当官不是你个人能够决定的;四十岁之前必须买车。为什么不是三十九岁或四十一岁呢,他并没精确算过,就是这样一想而已。

  以上,都可划入理想之列,只是我的理想稍显另类。自己给自己设限的人,大多没什么根据,凭着感觉在走。殊不知,只要活着,永远都在路上。

  路人

  在某些酒桌上,总是遇到一些人。第一次碰到他或她,第二次还碰到他或他。一回生两回熟,大家碰杯,先是小心翼翼,然后推心置腹,接着说客套话,拍着胸脯承诺。酒席散后,立刻忘了对方的名字。下次再见,彼此像交往多年的老友,拍着对方肩膀称“哥们”,散席后,依然再无见面机会。

  照常理,对方是某某的朋友,你也是某某的朋友,况俗语说“赌钱赌薄了,喝酒喝厚了”,彼此应该很快就走到一起去。其实不然,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走着不同的路,羊肉贴不到牛肉上。有些人注定是永远的酒肉朋友。

  在某个公共汽车站点,每天都碰到一些面熟的乘客。你们甚至偶尔打个招呼,下车后,各奔东西。酒肉朋友也是这样。

  路过

  上学时,被一篇文章打动过,标题是“单身真好”之类,文中提到,作者三十岁,一个人,快快乐乐。生日那天,到夜市上点一份时价很贵的清蒸鲥鱼,要了一瓶啤酒,边喝边看两旁的风景。

  我羡慕得不得了,尤其是那份鲥鱼,那瓶啤酒,简直像两根标杆,一下把我迷住了。

  过了几年,渐渐悟过来,作者描述的那种心境,那份清闲,跟单不单身没关系。有了家口,诚然要打拼奔波,但单身就不打拼奔波了吗?有家的人要上敬老下养小,但寻觅作者描述的那样一份清闲,也并非寻不到。现在猜测,作者当时大概还没找到对象,为自己找辙儿呢。他没有写万一生病的时候,是否自己蹒跚着下地倒水喝药,万一奄奄一息的时候,是否还觉得一个人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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