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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鼓励台企参与大陆家电“以旧换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16:50  商务部网站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大陆方面鼓励广大台资企业认真研究大陆市场需求,积极参与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大陆方面的这一政策对台资企业和大陆企业一视同仁。

  她说,6月1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2009年大陆将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再安排40亿元给予汽车更新相应补贴。大陆方面还将安排20亿元用于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将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以及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活动。

  范丽青表示,在有关部门举行的“笔记本电脑下乡”招投标过程中,目前有3家台资企业参与投标,已有2家中标。我们欢迎台资企业积极参与后续的招投标工作。

  她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说,建立两岸海底直达光缆是两岸电信企业长期以来的愿望,有助于改善两岸民众的通信品质。大陆电信业务主管部门正根据两岸通信的实际需求,规划建立两岸海底直达光缆,并希望双方业者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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