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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企业倒逼银行金融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16:00  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徐丽艳/文

  詹平原是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的财务部总经理,对于银行保函融资他深有体会:“国家一直强调鼓励企业走出去,然而一些金融管制政策使一些项目无法顺利开展。”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是国务院最早批准成立从事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八大外经公司之一,从事海外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已有50余年历史,目前已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完成各类工程项目600余个,累计签约近40亿美元。

  詹平原表示,在具体业务开展中,企业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而银行也在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帮助企业走出去。企业亟须银行融资产品创新在日前由中国国际商会主办的中国国际商会保函业务发展论坛中,主办方邀请了多家银行以及对外投资企业探讨了如何促进企业对外投资的进程。

  “在保函业务品种方面,我们需要金融机构根据走出去企业的自身特点及面临的国际环境的状况,量身打造适合的金融产品。”詹平原向记者分析了在海外业务面临的困境。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的境外项目多集中在非洲、东南亚、中亚、拉美等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大多国家法制不健全,在保函的语种、币种、效期等方面均有诸多苛刻要求,给中国企业在当地的投标、经营活动设置了障碍。

  詹平原举例说,摩洛哥、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等北非国家,保函指定为法语,效期原则上只接受敞口,而叙利亚语种为阿拉伯语,当地转开行只接受效期敞口。南美许多国家只接受西班牙语保函,履约保函有时高达合同额的50%以上,且有时效期不固定。

  “除中行等少数几个银行外,大多银行对小语种、小币种、效期敞口的保函均比较排斥,金融产品的紧缺成为制约我国‘走出去’企业发展的瓶颈。”詹平原表示,随着银行业务品种的拓展,上述矛盾有所缓解,但总体上企业感觉仍是需大于供,需要进一步拓展。

  3月份,新制定的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降低了中国企业赴海外投资的门槛,1亿美元以下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商务部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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