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
本报讯记者马勇报道:记者昨天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惠州、汕尾、河源市将从7月1日起全面供应“粤Ⅲ”车用成品油。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局制订的推广工作通知已经省政府批准下发执行。目前三个地区的推广工作正全面有序铺开。
为实现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切实提高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标,我省于去年下发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府办〔2008〕16号),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局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粤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广州、珠海、东莞和中山等地市已按计划于去年全面完成了“粤Ⅲ”车用成品油的推广使用工作,加上即将实施的惠州、汕尾、河源三市,省内供应“粤Ⅲ”车用成品油的地市将增加至8个,约占全省用油量的60%。按目前我省机动车污染物年排放量计量,在以上地区全面使用了“粤Ⅲ”成品油后,预计每年可削减尾气污染物排放量约18万吨,将切实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