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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877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13:56  国家发改委网站

  

关于建立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877号)

  发改办投资[2009]87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煤矿棚户区

  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旬报范围

  旬报范围为我委下达的2009年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安排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按每月上、中、下旬分别填报。每月7日、17日、27日前分别上报截至上个月下旬、本月上旬、中旬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文字材料和表格,含电子版)。

  二、旬报内容

  (一)项目建设进展总体情况(文字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投资到位和完成情况。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情况;年度计划投资、中央投资、地方政府配套投资、企业投资和居民出资(仅限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等资金到位总体情况和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2、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情况。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情况、用地手续、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个数;已开工项目情况:项目个数、年度计划投资、其中中央投资;已完成项目情况:项目个数、年度计划投资、其中中央投资。

  3、工程形象进度。包括已经完成土建工程,设备采购情况,已完成改造煤矿棚户区住宅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的户数,已建成搬迁、维修和货币补偿采煤沉陷区受灾居民住房的户数,工程投入劳动力情况等。

  4、加快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等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表式见附表)。

  旬报需包括以上所列文字材料和表格内容。

  三、工作要求

  请你们于5月上旬开始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

  旬报工作要由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请你们尽快确定本单位旬报工作联系人,并告知我们名单及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联系人:丁彤010-68501406,010-63414248(传真)

  纵向网电子信箱:tzs@zx.sdpcnet.gov.cn

  附表:2009年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表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项目管理制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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