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郭羽
商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获悉,8日,设在该市场的上海市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受理点已接到补贴申请“第一单”。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许钢经理同时透露,多日来每天接到的咨询电话多达150个,不少咨询者对高污染车辆的定义以及符合国IV排放标准的车型等细节性问题仍有不少疑问。
《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暂行办法》,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对于淘汰(包括报废或转出本市)200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上牌、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客车或货车,且在本市更新购买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客车或货车的所有人,将给予适当补贴。8日,一名彭姓市民在6个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受理点之一的上海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提出了申请“第一单”。商报记者昨日了解到,这位彭先生于本月1日在该交易市场将一辆1994年上牌的普桑车辆转出市外,随后购买了一辆别克车在5日登记上牌。许钢告诉商报记者,彭先生转出车辆的价格只有万把元,而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后,若符合要求,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他的银行储蓄账户中就能收到4500元补贴。
许钢同时透露,虽然目前提交补贴申请的车主还不多,但通过电话及现场咨询的人可谓络绎不绝,平均一天可达150人次。据介绍,咨询者的疑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自身拥有的旧车是否属于“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能否被纳入补贴范围存有疑问;二是想了解符合“国IV排放标准”车辆的具体车型,以便更新车辆时有明确的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