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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扶持自主创新产品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11:34  中国财经报

  日前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袁瑞娟

  本报讯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手段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成为北京市今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头戏。为此,北京市财政局近日专门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工作虽然进展顺利,但是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还需就该市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一是《通知》中的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北京市科委等单位联合公布的《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通知》中的首购产品是指纳入北京市科委等单位联合公布的《北京市政府首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二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评审的具体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执行;三是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首购产品类别的,采购人应当购买《北京市政府首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列明的首购产品,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提供首购产品的供应商。同时,对于首购目录中同类产品只有一种的情况,可按单一来源方式实施。对于同类产品达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情况,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及《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四是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人要建立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统计机制。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本区县或本系统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名称、数量、金额等实施情况上报市财政局。

  谈起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陈志环强调,北京市今年要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目标,根据财政部对于自主创新产品要优先安排预算、优先采购、实施政府首购和订购等规定,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手段,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好务。尤其要抓好进口产品审核、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与完善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同时,要重点做好家电下乡、建国60周年大庆等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政府采购项目。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从今年年初开始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了中关村科技园区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用。

  此前,北京市财政局已出台了《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试行)》,还先后认定了3批自主创新产品,共2256项,涵盖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等多个领域。同时,还认定了2批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共31项。据悉,该市已举办2次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签约大会,拟采购自主创新产品22.89亿元。第3次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签约大会即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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