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近日出台了工业主导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该县主导产业发展,主要包括矿业(加工)、化工、机械汽配、磁电、建材、纺织服装、农副产品(食品)、渔网加工等八大主导工业企业。
据悉,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五类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为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优化升级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的投入给予补助;技术创新项目。对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以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获国家或省部级认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中小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对当年新进入该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列的,经县统计局和县经委确认后,给予资金补助;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支持县工业企业服务机构开展有关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培训、融资、信用、技术、咨询、创业等服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可在每年第二季度初,直接向县财政局和县经委提出申请,县经委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遴选、论证、审核,根据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扶持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