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的相关规定,2009年财政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以旧换新将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等9省市先行试点,成熟后在全国推广;补贴产品确定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交旧购新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确定补贴最高上限。不过,尽管该规定中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数额、试点地区、补贴产品和最高标准等等都做出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但具体实施细节并未出台,操作流程也并不明确。造成了同一台旧家电,在不同卖场不仅收旧价格相距甚远,折旧标准也大不相同,使消费者很难选择,都希望“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近快向外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