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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创业板投资者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06:32  信息时报

  炒股满2年方可玩创业板?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鹤鸣) 昨天,证监会就《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规定,投资者须具备2年交易经验才可直接开通创业板投资交易。交易经验不够2年的投资者在充分了解风险基础上如仍要投资创业板,也会开设相应通道,但需要更多的风险提示程序。根据证监会通知,《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3日,有关意见和建议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23日之前反馈至证监会。

  高风险投资应适当管理

  证监会表示,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标准相对较低,企业普遍具有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的特点,在退市制度方面也有差异,投资风险相对较高。从国际经验看,创业板市场公司退市比例通常大于主板,投资风险比较突出。

  根据深交所的研究报告,2003年到2007年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和英国AIM市场的平均退市率分别为8%和11.6%,均明显高于主板。如果大量不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盲目参与,有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示投资者审慎做出投资创业板股票的选择,创业板市场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适度设置了投资者入市要求。

  想玩创业板要先“抄书”

  根据征求意见稿,《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将与《暂行规定》以及《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一起构建我国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制度体系。对参与创业板的投资者的基本要求是:具有2年以上(含2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交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对于具有2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其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抄录一段声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风险揭示书签署2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可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对暂时达不到2年交易经验要求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果经慎重考虑仍坚持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也可以向证券公司提出开通申请,在营业场所现场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就自愿承担市场相关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外,上述文件签署5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方可为投资者开通交易。

  开通创业板要分三步走

  证监会表示,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的流程大致分为三步:

  第一步,投资者可通过中证登公司提供的相关渠道,查询是否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自行决定是否向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二步,投资者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第三步,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后,证券公司需要通过中证登系统核查投资者的交易经验年限,并详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

  深交所将出操作指引

  证监会表示,创业板市场筹备还在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有序推进。考虑到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必须到营业部柜台办理,可能会面临营业部人员、场地的压力,需要预留相当的时间供投资者提前办理开通手续。为此,拟在创业板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开始前,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届时,深交所等相关自律机构还将发布详细的操作指引,指导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相关申请的受理工作。

  业界观点

  创业板等于“无门槛”

  对创业板的投资者进行门槛限制的提议由来已久,在上周刚刚举办的第11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就有专家提议应对创业板交易者在保证金和交易经验两方面加以限制。而本周一,证监会发布的这一征求意见稿中,却只有对交易经验的限制,对交易者保证金的限制却只字未提。

  深圳创投工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认为,如此的投资者管理规定,事实上是给所有市场投资者进入创业板开启了闸门,也就是说创业板“没有门槛”。他解释,为避免大量中小散户投资创业板出现较大风险,监管层此前也曾有意对创业板加设资金门槛,但在前期的调查中发现,广大散户对这一方案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意见,认为这剥夺了他们的市场参与权,因此这份征求意见稿也可以看作监管层与市场相妥协的产物。

  他建议,监管层应明确要求券商营业部要详细向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和培训,尤其是要让投资者深刻了解创业板暴涨暴跌的风险,而不仅仅是教投资者如何选股;深交所应不定期抽查券商营业部,发现没有尽责的应予以处罚。

  信息时报记者 李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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