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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4%的重点电煤合同签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9日 04:3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艳)昨天,兖州煤业公告,在政府部门协调下,该公司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429万吨,平均含税基准价同比增加17.83元/吨或4.0%。此举意味着僵持半年之久的电煤价格之争中4%的价格涨幅,终有地方煤炭企业接受。

  据悉,一直以来,就重点合同电煤价,电力企业希望在去年基础上降价50元/吨,而煤炭企业则认为应涨价80元/吨。在双方长时间僵持的局面下,多个政府部门试图从中协调,并试图让双方各退一步接受4%的涨价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今年煤炭企业的增值税从13%上调至17%,所以涨价4%意味着价格基本没涨。

  兖州煤业董秘室相关人士表示,山东省政府方面对此做了大力协调。据记者了解,山东以火力发电为主,随着传统的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到来,地方担忧电煤供应会影响发电。

  昨天,华润电力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王帅廷表示,全球经济情况仍不明朗,合同煤及电煤价格由去年高位至今仍没有显著回落,相信煤炭价格未来仍会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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