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良平
本次金融危机暴露了当前国际金融体系长期以来积累的问题和固有的缺陷。
在宏观的层面上,当前国际分工体系与国际货币和汇率体系之间的矛盾加剧了全球不平衡。金融危机发生后,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危机发生与全球失衡有关。这其实只是问题的其一,而之所以出现全球失衡,则与新国际分工体系与国际货币和汇率体系之间的矛盾密不可分。过去几十年,随着新兴经济体经济起步,其廉价的劳动力与发达市场的资本和技术形成了新的国际分工体系。发达经济体的资本和技术投入到新兴经济体,弥补那里的短缺;而新兴经济体则依靠廉价的劳动力,生产着全球所需要的消费品和其他产品。这种分工形成了发达经济体的逆差和新兴经济体的顺差。本来按照经济学教科书,积累了顺差的国家汇率应当升值,促进资金回流,以实现新的均衡。但这只有在货币中性的假设下才能成立。
现实中,由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货币并非储备货币,不具有货币发行和主动调节权,而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的浮动汇率制更是使这些国家暴露于外部货币或利率冲击之下,货币不是反映实体经济的基本面,而是成为导致实体经济大幅波动的因素,因此新兴经济体往往必须持有大量外汇储备,以维持本国货币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这也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留给新兴经济体的一个很深刻的教训。发达经济体常常指责新兴经济体有意压低汇率,但从不触及当前国际货币和汇率体系的根本问题。新兴经济体将其增加的外汇储备投资于储备货币国(主要是美国)的政府和机构债券,压低了无风险利率,导致了宽松的信贷环境。
发达经济体在寻求高风险投资收益的驱动下,衍生产品大行其道,经济变得越来越金融化、虚拟化。不仅本国的房地产和高风险的衍生品市场大发展,而且相互之间资本市场也大发展,批发式海外融资模式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迅速发展起来的,欧洲、澳大利亚等地表现得最明显。这样,全球金融市场被紧密地捆绑在一起,资金从新兴经济体流向美国再流向发达经济体以及全球投资人。宽裕的流动性在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加速了资产泡沫的发展,最终导致全球金融大泡沫的破裂。
在金融市场层面,虽然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和一体化,但金融监管则未能适应变化,监管标准不断放松,监管体系分散,造成大量的监管空白和漏洞,从而造成有序的金融市场失灵,金融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个大赌博场。有一种观点认为,当前的金融体系是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体系,银行和资本市场的界限被拆除,金融市场的效率前所未有地提高。虽然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成分,但是其恰恰忽略了金融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本身并不构成目的。其忽略了金融机构的杠杆率不是没有限制,在金融市场效率和稳定之间不是没有消长关系。事实上,今天的体系并非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全新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它只是背离了最基本的风险管理理念,创造了大量并不创造社会价值的市场、产品和活动,越发把金融体系变成了一个赌场,经济过度金融化。支持这种理念的,是自由市场理论的盛行和泛滥。这种理论认为,市场效率是最高的,市场能够自我调节,外部干预几乎起不到什么好作用。
在这一理念的作用下,过去二十多年里金融市场过度发展。一方面,在忽略风险管理的条件下,不断拓展原有的市场并创造新市场。传统的银行业务扩展是必要的,但是表外业务、表外工具大发展,并且几乎没有资本要求。银行和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被拆除,在没有做到了解业务、风险、客户和交易对手的条件下,证券化和再证券在银行、管道、影子银行体系、保险市场之间大发展。整个金融体系为创新而创新,产品变得复杂难懂,以透明度为名行欺诈之实。另一方面,拆除一切不利于市场发展的障碍。杠杆率的限制被取消,流动性比率限制被取消,资本充足率要求不断被降低,盲目追求市场效率。传统的监管理念不断让位于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不断被抛弃,监管者的独立性和权威丧失,被市场所俘虏,片面强调监管成本,认为监管越少越好,监管范围越小越好,监管越原则化越好。
而事实上,市场的缺陷是明显的。事实已经不止一次说明了市场的非理性、投机性、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委托和代理的矛盾等问题。尽管管制的问题也是突出的,例如导致寻租、腐败以及监管失效等等,但是必要的是市场和管制相互补充、不失偏颇。
如果说只有一两个经济体,尤其是小经济体推行市场的理念还是可以原谅的,那么,当市场原教旨主义独占话语权、风靡全球,尤其是被最主要的发达经济体作为打开全球市场的工具时,它所造成的全球性代价则是巨大的。今天,全球正在为盲目追求效率而付出巨大的金融稳定的代价。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市场快速全球化,而金融监管则依然故我,是国别化、部门化的。跨境市场监管标准不统一、信息交流质量不高,从而不可避免导致监管套利盛行,监管者缺乏对跨境活动真实信息的了解。各国各自为政,不从保护全球债权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协调处理危机。雷曼兄弟的倒闭、冰岛银行的倒闭所引发的种种问题都说明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存在明显缺陷。
其突出表现在:首先,现有国际金融机构庞杂而职能有所欠缺,未能有序地覆盖有关治理问题。例如,今天的国际金融机构数量不少,有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BIS(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论坛、巴塞尔委员会等,但是在职能上则划分不清或者重叠。其次,国际金融机构的能力有所欠缺。虽然当前国际金融机构发布的报告很多,但是并未能有效进行风险提示。尤其是它所采用的往往是建立在规范经济学范式基础上的标准,离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现实较远。不仅得出的结论不符合实际,提出的建议缺乏说服力,还会使其丧失权威和吸引力。第三是执行力问题。国际金融机构始终面临着缺乏执行力的问题。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是其治理结构问题。全球治理应当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而当前,国际金融机构不论标准的制定权,还是高层领导权都控制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
G20是新的世界格局的反映。新兴经济体的实力得到认可,全球对其在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方面充满期待。到目前为止。
但是客观地讲,面对如此规模的金融危机,与全球迫切需要的一个国际金融秩序相比,当前G20取得的进展是远远不够的,一些核心问题仍然讳莫如深,或者没有被提上议事日程,或者欠缺具体和明确的表述。例如,虽然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但是依然以复杂和刻意的模糊留下了大量监管空白。又如,虽然新兴经济体在国际金融机构的发言权增加了,但仍明显与其经济份额比重不匹配。此外,虽然国际金融机构的职能和资源增加了,但其控制在少数国家手中的现实并没有改变。事实上,它进一步加强了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规则制定、监督和实施力。
如果说危机过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式的全球资金流动模式依然没有改变,如果金融机构可以继续从事冒进的风险行为而不受监管,如果制造了全球金融风险的经济体可以继续只保护本国投资人、而继续将全球投资人的呼声置之不理,如果国际金融机构在获得了必要的资源后进一步加强了其原有的治理结构而不进行实际改革,那么,全球就难以防止类似的危机再度发生。那么,每个国家就有可能陷入自保,从而全球体系面临藩篱高筑的危险。
要切实保护全球化的成果,就必须构筑一个健康的、使全球最大多数民众能从中受益的、促进全球真实福祉提高的金融秩序。今天,全球同在一条船上,分散化、不协调的治理难以为继。G20需要长远眼光和方向,不只是解决眼前的问题,更需要致力于建立一个全球金融新秩序。为此,如下问题是不可回避:
第一,根本性的国际货币和汇率体系改革的问题应当被提上核心的议事日程,处理全球分散化的货币、汇率体系与生产、投资一体化之间的矛盾。应当切实建立起有助于国际贸易和投资稳定流动,减少汇率大幅波动的国际货币和汇率体系。只有这样,全球经济才有可能恢复平衡,实现可持续增长。
第二,应当重塑对金融市场的信任和信心,建立起国际金融监管新秩序。全球化的市场需要建立起全球金融市场的有序监管。要明确和加强有关监管标准,限制过度承担风险的行为和不受监管的金融创新,大幅度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要促进有关监管标准和范围的全球一致性,建立起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共同监测和监管,加强跨境危机的协调处理,共同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第三,要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全球金融治理架构。应当反映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大幅度提高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份额和发言权。国际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起正当的标准制定和决策程序,改变由少数成员实际控制的局面,并改变其单一的评价标准,承认多样化的发展路径,真实反映新兴市场经济体的现状。在实现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全球可以考虑通过条约的形式,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标准,以此加强执行力。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