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明
5月4日(1806期B1版),本报独家刊发了中瑞财团和金福音纠纷的报道之后,反响强烈,记者陆续接到很多电话,纷纷向记者展示曾经和金福音之间的纠纷,其中很多为金福音家乡的企业。
5月17日、21日,记者两次面访上海人民企业集团董事长金福音。然而,其与中瑞财团的股权纠纷仍然是各执一词。
“我是明虹公司股东,明虹是明力德的债权人,中瑞买明力德股份,当然钱要给我!”5月17日,在律师、助理、儿子的陪同之下,金福音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并未抑制自己的暴怒。
“在股权转让时,明力德有1.41亿元债务。”金福音指着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说,“这个判决书说的很清楚,明力德负债1.41亿元,7500万元是银行贷款,剩下的就是欠明虹的。我是明虹股东,我就是债权人。”
对于这一说法,经办中瑞收购明力德旗下新建业大厦一事的明力德股东之一朱德龙给予了否认。“这一说法极为错误,明力德负债1.41亿元,7500万元是贷款,但剩下6000多万元负债是我们6大股东出资,欠的是我们6大股东,我们出资时,最早的是2004年,明虹还没有卖给金福音,根本不存在金福音是债权人的说法。”
对此,朱德龙向记者展示了股东此前的出资证明,并向记者展示了金福音关于中瑞打过来钱不得挪用保证书。
不过,记者发现,明力德和金福音有关的借款确实有1个多亿。这些“欠款案”包括:张大荣诉明力德公司借款3037万元、王繁旭诉明力德公司借款4485万元,另外两起是求实公司、建业公司诉明力德公司借款案。
明力德公司股东黄杨花告诉记者,经过她的调查发现,张大荣夫妇是金福音儿子家的保姆,张的工作是每天负责接送金福音的孙子上学;而王繁旭也只是金福音控制下的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其中一笔5000万元由王繁旭签名的借款说明称,是明力德股东之一的章圣望找到他要求借款。对此,章圣望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他并不认识王繁旭。
“一个是保姆,一个是普通员工,何来动辄三四千万元的巨款出借?”黄杨花十分不解。
“明力德公司根本就没有借过这些钱,这些飞来借款我们6个股东没有一个人知道。” 明力德公司法人代表杨大明非常肯定地说。
更蹊跷的是,2008年9月、10月,普陀区法院、黄浦区法院调解的两起“借款纠纷”案中,均有人以明力德公司名义应诉。明力德公司的法人代表杨大明说:“作为法人代表,我本人没有、也没有授权任何人借款、应诉,其他股东也一致表示没有。”
而黄杨花在明虹公司中的股权问题,双方同样各执一词。2007年5月,明虹投资内部股东商量重组,经全体8位股东同意,明虹投资全部股权由黄杨花收购。2007年6月,黄杨花引入了金福音,与金福音控制的两个公司(上海新利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之达商贸有限公司)联合收购了明虹投资其他7位股东的股权,收购价为2.65亿元。随后,明虹投资的股权变更为:黄杨花持股15%,金福音控制的两个公司持股85%。但后来,黄杨花发现,自己的股权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稀释至4.5%。
“在2007年6月1日之前,黄杨花已经把全部股份卖了,没有任何股份了。黄杨花后来持有的15%的股权,完全是代持。整个明虹公司全部是我的,黄杨花没有任何股份。” 金福音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决议书,上面写到,黄杨花完全是代持股权,没有任何收益权,并且无条件配合公司经营,而且随时无条件收回股权。记者注意到,上面有明虹公司的8大股东签名。
对此,黄杨花、朱德龙则对记者明确表示,并未签过这个决议书。
“我们当时完全是内部股东转让,整个转让现场,非股东本人不得进入现场,金福音怎么可能去收购?而且如果是有这么个决议,他完全可以一次性把我的股全变更完毕,为什么还要留4.5%?”黄杨花说。
对于股权转让仅限于股东内部之说,朱德龙等股东都对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据悉,近日,以明力德公司新建业大厦为抵押的一笔在光大银行的贷款,已被光大银行提起诉讼。
“中瑞和金福音这边和解可能性不大,中瑞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们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奥康集团董事长,中瑞财团董事长王振滔说,这涉及到温州商人的信誉。
中瑞集团明确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将会维权到底。
而记者也发现,除了和中瑞的官司,金福音目前的官司不少。
据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发现,3年之间,涉及上海人民企业集团的被执行案件高达35个,加上其他和金福音及相关被执行案件近50个,而且,部分案件依然没有执行。为了比较,记者查询了其他诸如奥康,联想、复星等知名民营企业,均无被执行案件。
在2006年8月《南方日报》的公告,公告刊登深圳市60个因为案件无法执行被称为“老赖”,其中之一就是上海人民企业集团董事长金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