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近日报道,越南财政部最近发出通知,新增多种可以减半征收增值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根据财政部通知,自2009年2月1日起向海关申报的属新增目录的进口商品,如尚未缴纳进口商品增值税的,进口商可按规定补充申报,海关将按通知要求调减50%商品增值税;如已缴纳增值税,并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减免50%增值税的,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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