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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02:54  金融时报

   银监会、科技部要求建立政府部门、银行等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体系

  记者 韩雪萌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 记者韩雪萌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近日,银监会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银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调整产业结构、加速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银监会、科技部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梳理金融和科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上述《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科技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各类投资基金、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体系,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逐步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的科技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三是整合科技资源,推动各级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定具体的补贴或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定期推荐科技贷款项目,推荐科技贷款项目并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意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四是明确和完善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银行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服务;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科技专家,为科技贷款项目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建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考核奖惩制度,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五是选择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在东、中、西部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密集省份,开展支持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试点工作。

  银监会、科技部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和政策协调,推动建立银行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效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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