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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到渠成顺势而为 外汇局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02:53  金融时报

  宋焱

  “在境外投资管理实践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融资难和资金不足是制约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一位外汇局地方分局的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有关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切实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促进和便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

  问政于民:增强政策法规科学性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体现了问政于民的广泛性,有利于增强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叶辅靖说,新规定的发布,对此前外汇局出台的《关于发布〈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一系列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合,构建了一个符合当前境外投资发展实际的、比较规范的、系统化和自动化的法规体系,有利于增强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并能更大程度地支持有条件的境内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的扶持力度。

  “《规定》是进一步完善鼓励境外直接投资的配套外汇管理政策,将便利境内机构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从事跨国经营,促进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叶辅靖如是说。

  多措并举:拓宽境外直接投资用汇渠道

  “外汇局此次发布的《规定》,可以认为是放松了到境外直接投资的资金管制,是顺应经济发展内在需要、水到渠成的结果,对于加强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具有实质性意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吴军对记者说。他说:“《规定》最大的特点是拓宽了对境外直接投资的用汇渠道。以前,境外直接投资的用汇渠道主要是自有外汇资金,新《规定》增加了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渠道,此外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这使得境内企业用汇更为方便。同时,对资金来源的审核也有所放宽,审批机制变得更加宽松灵活,这将为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提供更大便利。”

  此外,《规定》还提到“境内机构以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隐含着国家对于资本项下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可能性,这意味着一旦人民币用于贸易项下计价结算,人民币用作投资计价也将“水到渠成”,从而为今后人民币区域化乃至国际化留下“伏笔”。

  “从内容上看,征求意见稿既强调‘走出去’前期的政策支持,又强调‘走出去’之后的政策保障;既强调满足‘走出去’的合理用汇需求,又强调政策提供后续资金支持;既强调简化程序、增进便利,又强调事后监管,防止恶意资本外逃。可以说,只要是目前具有‘走出去’的主观意愿和客观实力的境内企业,政策上都给予了积极支持。”吴军说。

  未雨绸缪:防范资金非法流出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对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出了要求。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曾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运用各种手段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增长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防范,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在此背景下,加强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的风险管理,防范资金非法流出,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要求境内机构应在如下情况发生之日起60天内,持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

  “根据国际经验,在法律上保证国家对相应外汇资产的最终管辖权,是防范资产非法向境外转移的有效渠道。因此,《规定》在相应环节要求进行备案,这是降低商业性风险的有效手段。”商务部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梅新育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规定》还为日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留下了灵活操作的空间。《规定》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外,《规定》还针对外汇局运行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境外投资模块),对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与规范。

  顺势而为:体现市场发展内在需要

  “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新规,是顺应经济发展内在需要、水到渠成的结果。”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对记者说,通过完善外汇管理,支持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和经营,推动加快境外直接投资步伐,体现了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这既是企业的内部需要,也是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从企业的内部需求来看,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外汇储备近两万亿美元,有优势、有条件走出去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中国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需求非常迫切。

  另一方面,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来看,中国已经发展到了需要大规模开展资本输出带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地步。无论是为了维持和扩大外部市场,还是为了确保海外资源和能源供给,或是为了从增值率较低的制造环节进入增值率较高的流通、品牌等环节,从而提升我们在整条国际分工价值链上的地位,中国都需要发展对外直接投资。

  抓住机遇: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

  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态势令人欣喜,但去年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世界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变化,无论是金融领域还是实体经济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经济发展明显放缓,这些因素都给我国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

  对此,叶辅靖认为,从消极的方面讲,危机在我国的主要表现不是“金融”危机,而是外需萎缩造成的生产过剩、生产能力过剩的危机,从更长远看还面临资源环境的危机,要克服这些危机,需要进一步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从积极方面看,作为崛起中的大国,要可持续发展,要对全球经济发挥更大影响,要对发展中国家做出更大贡献,企业必须走出去,才能成为实现我国战略目标的有效载体。当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支持企业走出去,不仅不会造成制造业的空心化、经济高度服务化,相反,会提升产业层级、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规定》的推出符合我国宏观战略的布局,旨在鼓励企业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机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梅新育认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带来了一定冲击,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国内相对过剩资本、庞大且仍在快速增长的外汇储备、人民币长期升值压力等基本因素未变,与此同时,全球经济金融危机也使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市场准入壁垒和经济成本降低。因此,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前景仍十分广阔,应抓住当前机遇,积极推进企业“走出去”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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