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文婷)兴业银行昨天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行发行次级债券和金融债券的议案,两者合计不超过680亿元人民币,分别用于补充资本金和优质资产项目。
根据公告,兴业银行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面向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180亿元次级债券,用于补充附属资本,期限不超过15年;同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500亿元的金融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筹集资金用于优质资产项目。两者具体发行时机、期限、计息方式及利率水平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均截至2010年12月31日。
对于发行金融债,兴业银行表示,金融债不仅可以匹配该行占比较高的中长期贷款,而且能支持国家拉动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增长,降低信用风险,并使其资产收益率保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