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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仓退税"助力广州出口监管仓库进出口逆势而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 00: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五月十九日电(索有为 徐越)对于遭受金融风暴影响的出口企业来说,“入仓退税”政策如雪中送炭,成为外贸出口的助推器,广州关区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进出口额逆势而上。

  记者十九日从广州海关获悉,从二00八年十二月到二00九年四月底,广东国通等四家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进出仓货物总额达一点零五亿美元,同比上升百分之一百一十六。

  二00八年十二月,经中国海关总署、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广东国通、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南海中南、广州空港国际物流城出口监管仓库等四家出口监管仓库被列入第二批享受“入仓退税”政策试点范围。

  海关人员介绍,以往企业成品出厂后,需要一个多月时间才能取得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如今,只要出口货物进入享受“入仓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就视同实际出口,海关当场就向企业签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资金周转期缩短三十至六十天,也避免货物在境外仓储费用高、二次配送等问题,适应了国际采购商对商品进行全球配送的发展需求。

  广州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许多大型跨国企业纷纷调整经营策略,将出口监管仓库替代境外仓库,依托出口监管仓库建立国际配送中心、国际采购中心。广州海关将继续支持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申请加入到“入仓退税”试点行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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