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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家电以旧换新将获10%财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9日 16: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

  会议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对回收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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