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丽娟用“恰逢其时”来形容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推出时机也许是贴切的。
在经济危机背景下,中国经济亟须由投资型拉动转向由消费型拉动已是各界共识。5月12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拟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率先进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给消费启动再添一剂良方。
然而,在消费金融公司成立前,金融机构积极备战,消费者反应却比较平淡。
商业银行积极布局
《管理办法》需要公开征集意见一个月,银监会将根据具体的反馈意见做出相应修改,以便进一步确定有资格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机构。目前,多家机构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表示了强烈的关注。
5月16日,浦东新区政府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了推进消费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浦东即将在全国率先启动消费金融试点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大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并且要有5年以上的消费金融业务经验,境内商业银行具有绝对优势。
来自媒体的报道显示,目前,多家中外资银行都表示了浓厚的兴趣,首批四张牌照的争夺将会比较激烈。银监会有关人士也表示,已有多家中、外资金融机构向银监会表达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意愿。
消费金融服务方式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费群体的欢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是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行之有效的手段。
某大型商业银行北京分行的个人业务经理向本报记者指出,由于受政策等条件束缚,商业银行消费类信贷产品品种有限,对某些消费信贷领域虽有涉及,但是贷款发放总量很小,在消费中所占比重甚微。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领域更有针对性,可以弥补银行业务的空白。
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机构只有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主要是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以耐用消费品为对象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消费信贷只有个别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联合办理过,但是规模小,手续繁琐,专业化程度低,效率不高。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意义在于,能进一步从深度和广度上启动居民消费。我国的消费金融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空间。
潜在客户反应平淡
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群体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和年轻家庭。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耐用消费品主要是指与经销商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消费品。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者直接向消费金融公司借来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
从需求角度来说,对于婚庆、教育、旅游等消费金融重点业务,年轻人有着旺盛的消费意愿;从接受度来说,以青年人群为主的人口结构对于新型便捷的消费模式有更好的尝试意愿。
不过,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年轻人,他们对此项信贷政策似乎并不“感冒”。
“信用卡同样可以办理分期付款,只需交一笔手续费就可以,为什么要通过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呢?”,就职于某网站的职员小夏这样反问记者。为了给自己置办一个笔记本电脑,小夏申请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张信用卡,每月只需还定额现金外加一笔手续费,她就轻松地实现了贷款消费。
以信用卡消费为例,信用卡消费最长有56天的免息期,信用卡分期付款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还款时间是3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最长为36个月。商业银行发放信用卡的贷款额度从几千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目前一些银行推出的白金卡、钻石卡,信用卡额度可达几百万。发放时,根据申请人的资料,银行确定一个综合授信额度,不需要对客户的每笔消费进行审核。
对比来看,消费金融贷款的利息有可能比一般商业银行消费个贷高,利率按照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从发放贷款开始就需要支付利息。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月收入5000元的客户最多只能贷款2.5万元,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初期,消费金融公司针对客户的每笔消费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客户在消费贷款公司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贷款公司可以直接将资金先划给客户,客户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消费。
“具体的细节仍预示甚至决定了消费金融公司将不得不在金融市场的夹缝中生存”,这是中国社科院政府政策系博士马光远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评价。他认为,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征信体系的缺失以及资本金的问题都将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存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