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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诉争商标权 两三联纠缠不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 23:2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16日,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98,下称三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立即停止将“三联”商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行为,并将“三联”商标无偿转让给三联商社。此案将于7月17日开庭审理。此举表明,三联商社新旧东家国美电器和三联集团之间的矛盾全面升级。

  事因:三联集团“擅自”转让商标

  在公告中,三联商社对于起诉的原因表示,2009年3月,三联集团在未依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通知公司的情况下,于2008年6月25日擅自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将“三联”商标的所有权转让至第三方“山东三联家电有限公司”名下。后由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三联集团另外一起贷款纠纷案件,将“三联”商标查封冻结,国家商标局才未对三联集团的转让申请予以核准,使得商标所有权暂时没能转让至第三方名下。

  三联商社认为,如果不是淄博法院的司法冻结措施,三联集团承诺三联商社永久许可且独占使用的“三联”商标恐早已易主,而新的商标持有人将会因不受三联集团承诺的限制,导致三联商社使用“三联”商标、字号、标识没有保障,商社资产的完整性和经营连续性也将因此面临重大法律风险。作为上市公司,三联商社将会因此陷入严重的商誉危机,商社及商社广大股东的利益也将受到极大的损害。

  *ST三联董秘沈睿表示,三联商社在得知三联集团实施了上述放弃“三联”商标所有权的行为后,曾要求三联集团履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相关约定,将注册号为“779479”的“三联”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但三联集团一直置之不理。

  反驳:合同生效前提“有变”

  三联集团此前曾发布声明称,根据相关合同约定,三联集团与三联商社之间的商标所属及使用权是清晰的、明确的。根据2003年1月27日许可人(三联集团公司)、被许可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该合同生效的前提是:“1、许可人是‘三联’服务商标(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分类第35类上注册的第779479号‘三联’服务商标,以下简称‘三联商标’)的商标人。2、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合同中所规定的1-16条所有事项皆以此为前置条件,并且在第七条“商标标识及使用”中又明确规定:被许可人承认,许可人是三联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人。

  三联事态:有“暗斗”到“明争”

  在国美取代三联集团成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后,与三联集团的纷争可以说是喋喋不休。因为经营场所被侵占、4000万元旧账等,国美与三联集团早就“死磕”上了。

  前国美掌门人黄光裕与三联集团张继升的“游戏”,在业界称之为“虎狼之争”。尽管黄光裕已离去,但张继升对国美的“暗战”非但没有停过,倒有加剧的趋势。

  5月1日,三联家电济南旗舰店、潍坊店、枣庄店、济南世购店等4家店同日开业,这标志着三联集团在失去三联商社控股权后,正式回归家电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一日之内连开4店,充分表明了三联集团重回家电领域的决心。同时也表明,国美与三联集团之间的纠葛将再度升级,进入正面肉搏阶段。”

  行情:萎靡不振 上半年扭亏困难

  因“五次拍卖四次‘流产’”,三联商社一直处于风口浪尖。而最终“花落”国美后,依然没有“消停”过。近日,刚刚被“披星”改称“*ST三联”后,深陷囫囵的三联商社又因商标权和老东家欲对簿公堂。这些无不影响自己的行情,至记者发稿时*ST三联低开下探,跌幅0.64%。

  又据三联商社近日发布的今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当期净亏801万多元,较去年同期的2159多万元亏损大为减少。由于这是国美接管三联商社以后的首份业绩报告,因此备受业界关注。

  有内部人士称国美将不再向三联商社输血。那么,*ST三联今年上半年扭亏将不再可能。有观点认为,如果无法在年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联商社似有退市的危险。(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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