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雪萌
看到一台很好的冰箱或者电视,你是否遇到过想买但又囊中羞涩的时候?年轻人想出国旅游或者结婚,是否会为一时缺钱而发愁?今后,生活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在国内的一些大城市将会迎韧而解。消费金融公司——这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的模式,也将在我国启动。5月12日,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期待良久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将在我国正式拉开帷幕。今后,试点城市的消费者不用抵押担保,就可以很方便地从金融公司贷款,然后去消费。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公布的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完毕后,正式的办法将出台。届时,银监会将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择机进行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
根据已经公布的讨论稿,由银监会批准、在国内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是专门为国内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据了解,《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设立了严格的门槛。出资人主要是境内外金融机构。必须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资产总额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3年内不转让出资等。境外金融机构想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还必须符合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两年以上、且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管合作机制等。
在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主要是对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服务的,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需要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在设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在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受到了不同消费群体的欢迎。比起去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审批时间周期长,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会更受消费者欢迎。
《办法》中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区别在于: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通过经销商发放的,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直接到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为了防止消费者过度消费造成无力偿还贷款,《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经济学家们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是我国诸多扩大内需政策中的又一新政。在此时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对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有着重要推动。而银监会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对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苑德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样一类新型的金融机构有着重要意义。从扩大内需的角度来看,居民收入水平是制约我国消费扩张的重要因素。在现实情况下,大幅度提高收入水平是不现实的。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把居民的远期消费转化为近期消费,为拉动消费需求和扩大内需,促使我国经济早日复苏具有重要意义。
自从去年中央出台4万亿元刺激经济的扩大内需政策以来,中央各部委不断有扩大内需的政策跟进。银监会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工作,已经开展了将近一年多时间,今年初,银监会向国务院上报了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请示及《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同意进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一旦征求意见阶段结束,正式《办法》出台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将正式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