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统计,今年前4个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475元,同比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3.3%。
统计结果显示,在城镇居民收入的构成中,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为5380元、1621元和441元,分别同比增长15.8%、10.7%和19.8%,对收入增长贡献率分别为84.3%、13%和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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