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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多措施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显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04:37  金融时报

  记者 宋焱

  今天是汶川地震整整一周年的日子。日前,记者到人民银行采访获悉,“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及时加大了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记者了解到,央行不仅牵头制定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使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一系列政策原则和支持措施得以明确;还通过取消对灾区金融机构贷款规划的约束,指导金融机构根据灾区需要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将信贷资源向灾区适当倾斜。此外,央行还通过加大对城乡居民住房重建的信贷指导力度,切实帮助农村群众重建家园;通过加大对受灾地区“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支持受灾地区金融机构增强贷款能力等措施,加大了对灾后恢复重建的金融支持力度。数据显示,自地震发生至2009年3月末,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贷款1724亿元,对灾区授信或贷款承诺3476亿元。

  做好灾后重建的统计评估工作

  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果断决策,及时启动业务应急方案,迅速了解受灾地区情况,强调人员的安全,并紧急召集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具体应急措施,以保证金融统计和各项制度性调查工作的连续性,确保了受灾地区数据上报的及时有效。

  为做好地震灾害对经济运行影响的监测和分析。人民银行及时组织力量,先后就汶川地震灾害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地震灾害后的中国经济运行与政策取向、汶川地震经济损失及经济影响估算和汶川地震对四川银行信贷资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调研分析,为及时评估灾后经济损失和影响以及灾后重建需求估算和对社会总需求的影响提供了有效依据。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还建立了受灾县金融统计制度,按月统计分析受灾县主要金融指标变动情况,通过深入分析灾后重建中金融支持面临的形势,完成《当前四川金融运行情况及政策建议》等多篇调研报告。

  保证支付结算系统正常运行

  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立即启动了支付清算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并通过每日全程监控和分析支付清算系统运行情况,密切关注业务处理及各银行机构头寸情况;保持大额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在灾后的两个周末连续运行,并协调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员,为救灾款项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银行机构、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提供重要保障;适时调高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金额上限方式,确保大额救灾款项或紧急款项在假日期间的及时划拨;坚持每日向总行值班室、行领导上报受灾地区支付清算系统运行及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等通过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为受灾地区的金融机构搭建了一条安全、畅通的抗震救灾资金汇划的"绿色通道"。

  此外,人民银行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制定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受灾群众补助金方案〉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金融服务政策措施,为灾区提供了支付服务便利,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展开提供了政策保障。

  确保灾区现金供应和资金拨付

  为确保灾区现金供应,去年5月12日下午汶川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立即与成都分行及震区周边有关分支行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地震灾害对当地现金供应的影响;同时,还紧急启动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发行基金调运和供应危机处置预案》中的二级响应和《中国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应急处置预案》,及时与成都分行和受汶川地震影响较大的武汉分行、西安分行等11个分支机构建立了专人联系,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实施地震灾情零报告制度,实时掌握灾情的发展势态。

  此外,人民银行还紧急向成都分行调拨、补充发行基金,并积极部署震区周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行机构做好发行基金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需要,立即实施跨行政区划调拨发行基金或跨行政区划安排商业银行存取款。截至2008年6月30日,人民银行共向成都分行调拨100元、50元、20元、10元面额发行基金40亿元,这些发行基金通过成都分行的高效组织调运,被及时送到了灾区,确保了救灾期间的现金供应。

  确保国库资金汇划畅通

  为确保国库资金汇划畅通,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通国库资金汇划"绿色通道",对救灾资金的划拨按照"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拨付、即时到账"的原则,实行"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确保将灾区所需的资金在第一时间拨付到位。

  救灾期间,各级国库部门全力以赴,坚守岗位,及时完成了救灾资金拨付和税款入库工作。中央国库通过国库资金拨付系统累计拨付各类救灾资金近500亿元;四川分库共办理抗震救灾紧急拨款890.35亿元;甘肃分库共拨付救灾款53.24亿元。

  同时,央行还研究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受灾群众补助金发放实施方案》,下发了《国库办理救灾补助资金发放业务操作指引》,并主动协调民政部,在受灾地区试点推行由国库部门通过现代化支付系统将救灾补助金直接划拨至灾区群众个人账户的做法,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截至2009年4月30日,四川省共划拨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06.54亿元;陕西省共将9846.05万元救灾及重建资金,直接拨付到24个镇299个村,58667个受灾群众手中。

  征信系统提供金融支持与服务地

  震发生后,人民银行通过允许各金融机构从2008年6月1日起暂缓向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地震灾区的信贷业务数据;出台允许地震灾区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信贷支持的"四不政策"等多项措施,为做好地震灾区数据报送工作提供了保证。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还积极同商业银行、行内相关司局会商,在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地震灾区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的报送工作进行细致的研究,对与百姓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数据进行了及时调整,对于维护灾区金融稳定,做好金融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用真情和实际行动温暖灾区职工

  为把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职工的心坎中,人民银行领导多次深入灾区关心看望灾区职工。周小川行长和王洪章书记亲自深入灾区看望一线职工;针对地震灾情面广、受灾县支行点多的情况,2009年春节前由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苏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洪章,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杜金富等行领导带队组成六个慰问组,重点对四川、陕西、甘肃受灾严重的地区,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把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职工的心坎中。

  同时,人民银行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支持抗震救灾。总行工会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按照人民银行党委的要求,与总行团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为灾区人民献爱心捐款活动的紧急通知》,并在第一时间从工会经费中为成都分行拨出救灾资金。深切表达对灾区人民的爱心,帮助灾区人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人民银行还积极开展向灾区人民和受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截至2008年8月6日,人民银行系统共收到捐款7000多万元。其中人行系统个人捐款4300余万元,单位捐款2700余万元,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了力量。

  事实证明,汶川地震以来,人民银行金融服务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受住了一次极大的考验,金融政策的及时有力,成为了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全面推进的重要保障。如今,灾难已经过去整整一周年,我们看到,经历过震灾剧痛的人们,已经开始在重建的家园上为新生活而忙碌。然而,灾后重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金融业只有继续及时有力提供政策支持,保障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才能为全面实现灾后重建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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