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罗琼介绍,近日,东星航空最大的债权人中国航油集团以及其它部分债权人,已经共同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东星航空实施破产重整的申请。如果获得大多数债权人的同意并经法院认可,将使东星航空得以避免破产命运。
罗琼说,按照相关法律,破产重整是企业拯救的重要方式,也是新《破产法》的重要理念,此次破产重整的安排如果能够得到批准和实施,将给东星航空带来重生。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东星航空是自3月30日起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申请人是美国通用电器航空服务公司等六家债权人公司,东星航空拖欠美国通用电器航空服务公司飞机租赁款项约9000万元人民币。
目前尚未能获知率先提出破产申请的该6家公司是否同意中国航油集团的重整要求。不过,由于东星航空债务高达6亿元,早就资不抵债,而且也基本上没有什么自有资产,其中9架飞机全部是租赁而来,如果真的破产,所有的债权人很难讨回自己的债权,而如果重整成功,东星航空重新运营,其收入可以用于尝债。而且在民航局停止审批新设立好看公司后,东星航空的营运权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所以业界人士估计大多数债权人最终会选择重整方案。
据介绍,一旦超过半数的债权人同意、且债权总额达到2/3以上,重整计划便能够通过。
据悉,在2008年遭遇雪灾、地震、高油价以及随之而来的金融危机后,东星航空已是巨额亏损、债务重重,仅燃油一项就欠款一亿多元。但此前申请破产的6家债权人不包括包括中国航油集团等。(12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