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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11日电(记者勿日汗)1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举行纪念“5·12”地震一周年活动,并与四川省大邑县签署灾后重建项目协议书。至此,内蒙古已向“5·12”地震灾区提供2.6亿多元的灾后重建资金。
进入地震灾后重建阶段后,经过灾区申报项目、实地考察、双方协商等环节,最终确定内蒙古援助四川省大邑县、甘肃省宕昌县、陕西省凤翔县灾后重建项目,并分别与项目地区政府和红十字会签署协议。
据了解,内蒙古将援助大邑县2.1亿元,建设桃源灾民安置小区、妇幼保健院、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和官渡大道等5个项目;援助宕昌县3000万元,建设6个灾民新村、8所乡镇卫生院、4所学校;援助凤翔县2000万元,建设县医院门诊楼、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范家寨中学寄宿楼等项目。此外,还向重庆市开县、云南省大关县提供200万元重建资金,支持当地博爱医院和卫生院建设项目。
“5·12”地震发生之后,内蒙古社会各界累计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达8亿多元,其中,全区各级红十字会累计接受3.55亿元,占全区募捐款物总数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