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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外反倾销悬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0日 02:22  《法人》

  跨境贸易中,09年的反倾销交锋越来越激烈,出口风险明显增加,企业更需提高风险意识

  文  本刊记者 宋华安

  2009年第二季度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依然不明朗,在跨境贸易中,反倾销交锋显得越来越烈,企业的出口风险或将增加。《法人》记者日前从接近商务部的人士获悉,今年1月至4月,国外企业已累计提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90多起,中国提起的对外国企业的反倾销案达48起,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相比而言,中国仍是遭受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

  反倾销法专家、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涛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认为,在中外反倾销交锋中,纸业、化工、钢铁、食品等成为重灾区。特别是钢铁和化工产业,因其产业高度集中且量大、利润率偏低、竞争性不强而常常被涉诉反倾销。

  有人认为今年因全球经济下滑,各国对海外贸易主动权的争夺将比往年更为激烈,可能引发反倾销高潮。据张涛向《法人》记者介绍,从2008年下半年到今年第一季度的反倾销调查数据看,中国家具、纺织、热浸镀锌板等钢铁制品、三氯蔗糖等食品,均已遭受反倾销调查,而后续将可能引发相关行业的反倾销诉讼。

  张涛表示,按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中国企业在加入WTO后15年之内实际上仍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意味着到2016年12月10日之前,中国企业有可能遭受任何WTO成员国的倾销起诉。目前中国的外贸情形和日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屡遭反倾销诉讼的经历非常相似。

  纺织服装一直是中国屡遭反倾销诉讼的产业。广东省纺织协会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政府目前将纺织服装业的出口退税提高到16%,今年中国纺织品出口极有可能迎来反倾销高潮期。中美纺织品关于“设限”的争端时限到去年12月31日已结束,《中国加入WTO组织工作组报告书》中曾被美国、欧盟等屡屡用来制裁中国纺织企业的第242段条款协议也随之失效。但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美国仍有利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6条对我国纺织品贸易实施制裁的极大可能。

  去年下半年,随着国外廉价商品大量涌入,印尼政府和工商界就预感2009年反倾销案件将增加,为此印尼采取措施对中国的热轧板、铁钉、盘条等实施反倾销制裁。除了中国,土耳其、澳大利亚、印度、越南等国的某些产品也未幸免遭受反倾销制裁。

  中国也加大了对海外企业的反倾销调查。《法人》记者从商务部获悉,2003年,中国商务部发布第3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产品实施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措施。直到去年4月,商务部应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申请,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仅终止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丙烯酸酯征收反倾销税(时间期限为自2009年4月9日起),其他国家的该类产品仍按2003年第3号《公告》执行。

  从商务部公开的信息来看,中国近几年的反倾销力度在加大,包括纸业(新闻纸)、橡胶、化工、矿石、钢铁、食品、玩具等10多个产业几十种产品中,都有针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所涉国家包括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欧盟国家。在反倾销诉讼中,中国企业表现得也更加成熟。

  据张涛介绍,目前中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主要有自2002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及2003年10月起实施的《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规定》、《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规定》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等5部。对于走出去的企业,张涛认为首先要有倾销风险防范意识,切忌打价格战,要走技术创新升级的发展模式。在出口高峰期时要建立预警机制,并与本国企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保持紧密联系,当发生倾销诉讼时可借助行业组织的力量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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