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曙光
震惊世界的汶川大地震转眼已过一年,温家宝总理在视察灾区时说的“多难兴邦”言犹在耳。近百年来,我国发生7级以上地震76次,死亡59万人,是世界上因地震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多难如何才能兴邦?
人类的进步分两种,一种是物质的,一种是精神的。汶川大地震后物质方面进步我们已经能够看到,如灾后重建;精神方面,今年“五一”实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应该算一个。
地震目前还是一种人类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人们现在对付地震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想方设法提前预知躲避灾难;一种是提高建筑抗震能力,地震来了也不怕。
由于地震的成因机理非常复杂,地震预报,特别是临震预报还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不仅仅是个科学技术问题,还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政治问题。很多国家没有在地震预报上做出法律上规定。我国的防震减灾法虽然结合我国的特点,制定了国家统一发布的地震预报制度,但如何做到既能实现“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的要求,又能遵守“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这其中的法律逻辑关系还有待理顺。再有,地震预报目前确实不是成熟的科学技术,所以预报也是社会民主决策的问题,其中的决策程序、法律授权等方面也有细化之余地。
除了预报外,人类抵御地震灾害的另一方式就是加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近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解释震灾房屋损毁严重问题时强调:专家组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重灾区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很难抵御此次特大地震的破坏,重灾区房屋的倒塌是不可抗拒的。”因此,根据我国地震灾害分布情况提高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是有效抵御地震灾害的有效手段。
提高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除了保护人的生命外,就是经济问题。这其中又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提高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后的成本问题。这次汶川大地震的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灾后重建大约需1.6万亿元。如果提高抗震建筑标准等级,每提高一度所增加的经济成本应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这就是把钱花在事前还是事后?也是一个发生概率的问题。如果通盘考虑当然还事前防御为好。
再一个就是防灾与经济发展的问题。现在招商引资已成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个别部门可能担心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公布抗震减灾规划会吓跑投资者。其时,真正的安全感来自于更多信息的获得。日本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多的国家,但其经济发展并没有因此而受影响。
最后是设防标准落实问题。建筑质量的保证分为设立标准、监督落实两个方面。标准定得再高如果不落实也没有用。我国现在建筑质量监督主要还是靠企业自查,政府部门抽查覆盖面也太小,工程监理也不完善。而建筑质量问题事后法律惩戒及赔偿更是有很多疏漏,还有很大改进余地。
文明进步总要以法律的形式来固定。因此,无论是地震预测的研究还是预报机制的完善,无论是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提高还是其落实,在汶川大地震后我们总要有所进步,这样才能体现“多难兴邦”的真正含义。
作者为《中国经营报》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