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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再迈关键一步 全国统一征管多省市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 22:4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作为财税部门确定的财税改革重点,个税从分类到分类综合相结合的改革进程,又进了一步。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期税务系统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运用新的个税信息系统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

  据悉,这次试点运用的纳税申报系统是近期税务系统刚刚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税征管信息系统,此次试点地区包括北京、浙江、山东、安徽、江西、四川等省市。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此次试点就是按照个税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方向,对纳税人进行信息采集申报,现在试点的这一信息系统就是以后个税分类和综合相结合改革后信息系统的一部分,重点是个人收入及相关信息的申报。

  此前《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曾获悉,财税部门一直在努力建立一个涉及每一个纳税人的、全国统一的个税征管信息系统,而这一信息系统将是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基础。

  此前有关部门官员告诉记者,这一信息系统建立后,一旦时机成熟,由分类向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改革就可以正式开始。

  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和信息中心曾召集各省区地税局所得税处有关负责人就这一工作召开会议,讨论个税信息系统有关事宜。

  此次,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现在试点地区所运用的信息系统就是当时税务系统开会讨论建立的信息系统,会后地税部门的相关官员曾到国税总局有关部门拷贝有关系统软件。

  事实上,建立涉及每一个纳税人的个税征管信息系统在地方上已经做了较长一段时间,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一工作在地方已经进行了一两年。

  早在2005年,国税总局有关人士就表示,要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对个人各项收入信息进行收集和交叉稽核,而这恰恰是个税由分类到分类和综合相结合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国际上通行的综合制个人所得税制,要求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赡养人口、教育支出等真实信息,才能确定纳税人的合理税负,否则就会产生漏洞,导致大量税收流失,同时还会产生新的不公平问题。

  目前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我国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户籍、教育等个人家庭信息尚未实现联网,个人各项所得信息收集以及负担支出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这是个税深层次改革中的难点问题。

  如果能够建立全国统一的个税信息系统,无疑有利于解决目前个税改革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使个税改革向纵深发展。现在税收系统建立的涉及个人的个税信息系统已经成形并进入试点阶段,无疑是个税深层改革路上迈出的一大步。

  这其实也是税收系统一直在努力推进的问题,早在2007年,国税总局就已经发文要求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在国税总局近日下发的有关加强税收征管的文件上,国税总局要求各级征管机构力争在2009年底将所有个税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

  上述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在试点地区则是要按照新的信息系统去进行申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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