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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拟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6日 01:26  证券日报

   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5日发布了《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时,应当在外汇账户前统一标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在正式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银行应完成前款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统一标注NRA内部系统调整以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开立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统一标注NRA等工作。

   通知指出,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从NRA外汇账户存取外币现钞,不得将NRA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要求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与境内资金往来按跨境交易管理,银行应按照跨境交易的要求,并审核相关单证。

  (包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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