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对7年未变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排水价格进行上调。27日,上海市发改委举行听证会。提交听证的两套方案中,初拟的上调后的综合价格至少比目前高出40%。“调价幅度”成为听证会参加人的讨论焦点。
目前,上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03元/立方米,排水价为0.90元/立方米,排水收费按用水量的90%收费,为0.81元/立方米。即居民每用一吨水,实际需支付1.84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2001年12月1日起执行,排水价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27日提交听证的有两套调价方案。一是单一制调价。该方案不设水量基数,不涉及用户表内用水人口的多少,水费按水量与单价乘积计算。其中,自来水供水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03元调整为1.63元,排水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90元调整为1.30元。排水收费按用水量的90%计算。根据该方案,调整后的居民用水综合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84元变为2.80元。
二是阶梯式累进制调价。该方案以居民户表为单位,实行三级定额阶梯式水价体系。其中,第一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5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5立方米至25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综合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61元、3.92元和5.22元。(以上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