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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振兴规划细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8日 01:55  21世纪经济报道

  沈 玮

   4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是继2月初振兴规划审议通过后,首次全文公布实施细则。

   细则中明确提出了2009-2011年我国纺织工业的五大规划目标以及产业调整和振兴的八大任务,并提出未来3年内我国将进一步优化纺织行业区域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创新。规划着重在五个方面发力,一要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二要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品牌建设。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四要优化区域布局。五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应该说,在已经公布的规划中并未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措施。”4月27日,第一纺织网总编辑汪前进指出,诸如鼓励大型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技改创新、支持自主品牌、淘汰落后产能等提法,“一直可见于过去有关的产业政策,但又往往浮于形式而缺少操作性”。

   他直言,《细则》在当前来说只能说树立点行业信心,要真正改变行业的低迷局面靠一个振兴规划是不能达到的。从细则内容看,并非单纯针对纺织业当前困境的“救急”之举,更是着力解决纺织业中长期发展问题的“救穷”之策,很多企业所重点关心的问题还缺乏实质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可操作性。

   一位出口型纺企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他只关心出口退税何时能调整至17%(4月1日,已按政策提至16%),其他诸如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创新等提法,短期难对企业产生影响。

   申银万国证券报告也指出,规划体现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从长期看有助于恢复行业信心、推动产业升级,但是就短期而言,似乎还缺少实质性、行之有效的“救急”之举,因此政策效果有待观察。

   汪前进告诉本报记者,此次规划中相对具体或有实质内容的举措有三条:一是新增中央投资中设立专项重点支持纺纱织造、印染、化纤等行业技术进步;二是出口退税将继续上调;三是扩大信贷规模,尤其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建议采用贴息贷款方式。其中,专项资金解决企业长期发展问题、而出口退税、扩大信贷规模则着重于解决企业当前问题,“只有行业中的少数优势企业才能从第一条中获益。”

   至于扩大信贷规模,作为信用等级较低的纺织中小企业,“如果国家不能尽快完善贷款信用担保等配套机制,中小企业想要得到较多的贷款显然是比较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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