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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4月27日电(记者叶锋)上海将对7年未变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排水价格进行上调。27日,上海市发改委举行听证会。提交听证的两套方案中,初拟的上调后的综合价格至少比目前高出40%。“调价幅度”成为听证会参加人的讨论焦点。
目前,上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03元/立方米,排水价为0.90元/立方米,排水收费按用水量的90%收费,为0.81元/立方米。即居民每用一吨水,实际需支付1.84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2001年12月1日起执行,排水价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供排水行业成本不断上升,水价多年未作调整,上海现行供排水价格与企业运营成本已明显倒挂。因此,根据国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关方面初步拟定了居民用户水价调整方案。
27日提交听证的有两套调价方案。一是单一制调价。该方案不设水量基数,不涉及用户表内用水人口的多少,水费按水量与单价乘积计算。其中,自来水供水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03元调整为1.63元,排水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90元调整为1.30元。排水收费按用水量的90%计算。根据该方案,调整后的居民用水综合价格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84元变为2.80元。
二是阶梯式累进制调价。该方案以居民户表为单位,实行三级定额阶梯式水价体系。其中,第一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5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为每户每月15立方米至25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综合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61元、3.92元和5.22元。
来自上海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共21人参加了27日的听证会,还有7位市民列席旁听。“调价幅度”成为众人讨论的焦点。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她在会前走访发现,许多消费者对上调水价表示理解,但认为上调幅度偏大,“可能调价20%-25%比较合适”。这也是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较认同的调价幅度。他们还一致提出,价格调整后,更要重视提高水质,并进一步加大对供排水行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要落实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保障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价格调整的影响。
不过,各方对方案取舍不一。部分参加人认为,单一调价制操作性强,比较符合上海的实际情况。也有参加人认为,阶梯式累进制更能体现价格杠杆的作用,符合鼓励节约用水、抑制奢侈浪费的导向。
上海市物价局总经济师沈念东表示,这次提交的听证方案,已经并将继续通过来电、来函、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最终的调价方案将根据各方面合理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但无论实行哪一种方案,水价都将分步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