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唐曜华
本报讯 备受业内关注的兴业银行与深圳机场官司纠纷又有了新进展。深圳机场上周末发布的一季报显示,截至一季度末,该公司已向兴业银行支付部分贷款本金6000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2日,深圳机场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了广东省高院的一审判决,即由深圳机场赔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案件所涉的贷款损失1.925亿元本金和相应利息。
针对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深圳机场2008年度已经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共计2.43 亿元,其中本金1.925亿元,利息5059 万元。支付6000万元后,按照法院终审判决结果,深圳机场仍欠兴业银行1.32亿元贷款本金,以及5059万元利息,共1.826亿元。对于深圳机场4月份以来是否进一步赔偿,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昨日以正在开会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相关详情。
兴业银行与深圳机场官司纠纷之所以备受关注,缘于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封杀事件”。兴业银行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作为深圳机场控股股东、深圳机场(集团)直管部门,深圳国资委今年年初通过“号召”旗下企业转存的方式隐形“封杀”兴业银行。业内人士认为,深圳国资委以此向兴业银行“施压”,是希望后者在与深圳机场的官司上作出让步。但是,深圳国资委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则否认深圳国资委曾经下令“封杀”兴业银行。
业内人士表示,兴业银行即将公布的2008年年报和2009年一季报或许能透露双方纠纷进展的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