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阳丹
华电煤业集团在北交所挂牌出售所持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47.5%股权,挂牌价格为21069.1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华电煤业集团将退出山西同华电力公司。
资料显示,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由华电煤业集团与大同煤矿集团、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三家共同投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首批出资2亿元人民币。华电煤业公司出资比例为47.5%,出资额为9500万元,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7.5%,出资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挂牌公告,2008年6月27日,华电煤业公司向山西同华公司增加出资9500万元,山西同华公司为华电煤业公司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书》。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也分别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向山西同华公司增加了出资。但是,山西同华公司的此次增资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山西同华电力有限公司拟建设轩岗电厂一期2×660MW和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轩岗电厂是山西省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项目,是山西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大力发展煤电产业,实现资源就地转化,把山西从能源大省发展为经济大省”战略目标的示范性调产项目,被列入山西省“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
目前公司轩岗电厂一期工程建设已进入尾声,公司拟委托具有电力运营经验的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孙公司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期工程主机和公用系统的技术服务。去年,同华电力与阳光发电签订《生产准备合同》和《运行委托合同》,由阳光发电承担轩岗电厂2×660MW机组主机和公用系统在生产准备阶段和运行阶段的技术服务和相关劳务。
根据评估,以200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同华电力公司资产总额为166445.63万元,负债总额122089.63万元,所有者权益44356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21069.1万元。评估价比出让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增值11%。
华电煤业要求,意向受让方为从事能源行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亿元,并且不接受联合受让。
业内人士表示,同华电力的另外两家股东并没有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同华电力的股权最终很可能被原有股东获得。
华电煤业表示,此次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而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