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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总算有了“代言人”
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市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保险公司拿着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以强恃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明显处于弱势。2000年下半年,保险经纪人担负着“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说话”的使命登场,加重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方的砝码,使得保险市场的天平逐渐趋于平衡。
随着我国保险经纪市场的稳定发展和逐步成熟,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已有保险经纪机构342家,上海也从第一家的东大保险经纪公司发展到89家的保险经纪机构队伍。保险经纪机构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也不断增强,全国保险经纪机构2008年前三季度实现盈利15634万元。
本版撰文 记者 郭廷炜 李军
见证首单
依靠知名企业当股东锦江签下首单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但大多数投保人缺乏保险知识,对保险合同上的条款懵懵懂懂,往往处于被动无奈接受的弱势状态。只有到发生事故处理理赔需要时才发觉保险合同上条款一大堆,想要赔的合同上没有,“十赔九不足”的想法由此产生,亦发生了很多误会和摩擦。
1996年,人民银行审时度势地提出建立和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当时由人民银行外资司司长带队,率各地分行有关人员赴美、英、德、法等地考察保险中介市场,东大保险经纪公司第一任董事长的张金宝,当时以人行上海分行非银处副处长的身份参加了考察。回来后,张金宝参与了“保险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对市场准入、组织架构、营运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了详细规定。
2000年7月24日,东大获得了保监会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成为上海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三天后,东大在锦江饭店小礼堂举行了隆重的开业仪式,时任市委副秘书长李关良、上海市金融党工委书记杨定华、中国保监局中介部主任孟龙、上海市保监局局长周延礼参加了揭牌剪彩仪式。
为确保引进国际保险市场新运营机制的正常建立和探索成功,张金宝谨慎选择了由上海长航企业发展总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等在沪的显赫大企业作为投资股东。东大一成立,即在7月26日与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风险管理与保险顾问服务协议书”。“保险经纪市场在中国完全从零开始,开创之初是需要一些先知者和颇具实力的企业家们大力支持。”张金宝笑言。
记者寻访
替东海大桥索赔千万为客户谋利益
保险经纪公司到底做什么?这恐怕是很多人的疑问。东大保险经纪公司现任董事长王荣桃说,“保险经纪公司是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为其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经济组织。”
据王荣桃介绍,东大先后承揽了不少大项目,如东海大桥、浦东机场和虹桥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黄浦江上在建和已建桥隧项目、外滩地下通道工程及东方明珠等单位的员工福利计划等等。其中,洋山深水港东海大桥建设工程是最值得一提的项目。
东大于2002年8月13日接受了业主即上海同盛大桥建设有限公司的保险委托。东海大桥是投资逾100亿的重点市政项目,建设期4年,期间发生的事故较多,总的理赔款达到上千万元。东大原风险管理部经理邵文蛟当时负责该项目的理赔处理,据他回忆,2003年10月25日,注册地为马绍耳群岛的一条商船SaylemoonRichmers横冲直撞将10根桥桩撞坏,业主要求其50万美元担保。当时,如果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有一定的免赔金必须由业主承担,而业主又不愿意费力与外轮谈判。“向外轮索赔有把握吗?”邵文蛟的回答是肯定的。但因为索赔金超过担保金,东大代表业主和外方的几轮谈判并不轻松,邵文蛟等据理力争,最终得到了630万人民币的赔款。
记者手记
加重投保人一方砝码改变保险观念
在英美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是同步发展起来的,而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相对滞后。其实,从保险公司利益来说,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商可以减少展业成本,如展业人员大量减少,甚至不需要展业外勤;投保的先期标的风险评估测算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均由保险经纪专业人才做;大量减少机构网点人员管理成本等。
而我国多数投保人的保险观念一直比较陈旧,不知道利用保险经纪人可以为自己作最佳保险选择,保障自身利益。
以往保险商品的特点和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明显处于弱势,而站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立场上的保险经纪人出现,加重了投保人一方的砝码,使得保险市场的天平逐渐趋于平衡。
随着我国保险经纪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大,以及保险经纪市场的进一步成熟,未来对保险经纪人的使用会越来越频繁,保险经纪业将向更高层次发展,也有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
回顾历史
国内保险经纪10年间增百倍
保险经纪人制度是伴随着海上保险的发展最先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大约300多年前,地中海沿岸已有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由于当时航海技术及造船技术都很落后,所以航海的风险很大。在长期的海上贸易中逐渐形成了海上保险,即“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原则。1720年,英国国王特许皇家交易所和伦敦保险公司专营海上保险,作为保险人和投保人媒介的保险经纪人便应运而生。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经济和保险事业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保险经纪人的需求日益增多。保险经纪业逐步发展,保险经纪人制度逐步形成,成为保险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了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
1999年中国保监会决定正式批准成立我国首批保险经纪公司,并于1999年5月15日在全国举行了首次注册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经济学、财会等经济基础知识和保险理论与实务知识,考试合格者能获得资格证书被保险经纪公司聘用。1999年底,保监会批准首批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江泰、东大、长城正式筹建,并于2000年6—7月陆续正式开业。2001年11月保监会颁布《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同年底又批准了7家保险经纪公司成立,地点分别在北京、上海、南京、西安、深圳。
保险经纪行业发展迅猛,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共有保险经纪机构342家,上海共有保险经纪机构89家(其中分支机构4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