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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迈出“信用人生”第一步
这份个人信用报告的编号“200006280200010000000001”,记载了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的出炉时间——2000年6月28日,它标志着从这一天开始内地居民由此走向了“诚信人生”。
图片由上海资信公司提供 制图 龚滔
■见证时刻:2000年6月28日10:00:34
■见证人物: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国
■见证地点:北京西路1318号
一年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落户浦东张江地区卡园二路108号上海市金融信息中心服务产业基地内的4号楼。
“信用是有价值的”,但在十多年前人们还不懂得这个道理。那是因为普通市民不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对公”贷款模式也让银行弱化了风险意识。“信用”变得重要,是在各银行信贷业务逐步打破了按行业、地域分工的格局后,尤其是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兴起之后。
我国的征信体系诞生之初,缺乏法律的支撑,遇到过种种困难。但是,正因为有强烈的与经济体制变革相适应的市场需求的存在,它从最初的贷款证认证起步,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相关的立法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信用建设是社会文明的要求,它正在走出“信贷征信”的时代,而向社会信用的纵深方向发展。
本版撰文 首席记者 薄继东
见证首单
信用报告内地居民的第二身份证
2000年6月28日,原本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然而伴随着当天上午10点零34秒中国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的出炉,这一天被永远载入了史册。内地居民由此迈出了走向“诚信人生”的第一步。
这份编号为“200006280200010000000001”的个人信用报告,是由当时试点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出具给中国工商银行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上海市政府支持协调下成立的试点非金融社会中介机构。
首份个人信用报告详细记载着被查询人张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银行贷款(发生日、笔数、余额和还款情况)、信用卡(申领日期、额度和还款情况)等信息,还预留了社会信誉、特别记录和查询记录等栏目。
2006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从这一天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又多了一张“身份证”——信用身份证;而人们在每一次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积累着一笔“信誉财富”。
如今,个人征信系统已被广泛用于银行办理信用卡、发放个人贷款和贷后跟踪等方面,甚至连企业招聘员工、提拔干部、公务员录用、人大政协委员的资格审核等方方面面都会使用这一系统。
记者寻访
采集信息老总带头骑车挨家游说
8年来奋斗在征信建设第一线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国,谈起我国的征信体制建设饱含激情。他告诉记者,最初的时候,人们普遍对建设征信系统缺乏应有的认识,个人信用信息采集遇到不少困难和瓶颈,即使是银行也存在着诸多的不理解,“公司包括老总在内的17名员工,不得不骑自行车去一家家银行游说。”
陈总介绍说,上海资信创业之初困难重重,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没有“上位法”,收集个人信息在当时得不到法律的支撑,直到2003年底上海市政府才颁布了《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征信建设是一项实践先行的活动,这决定了它必然处处充满阻力,需要披荆斩棘。”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以什么面目出现是又一大问题,当时外界争论很多。究竟该设置成事业单位还是企业?盈利模式如何?……此外,各类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以及上海资信区域性的定位等都困扰着当年的拓荒者。
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正式运行,解决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地域性征信业务辐射范围的问题,而未来国家和地方的立法举动又将从法律层面确立征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手记
体制变革信用体系实现质的飞跃
在听了陈志国的一番介绍以及仔细研读了我国征信系统和国内银行的发展史之后,记者百感交集——金融创新往往与其背后的体制变革密不可分,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便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人行统一掌握,并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方式。在“公对公”的模式下,贷款人的信用问题并不突出;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的过程中,贷款的放开让“信用”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我国最初的信用建设出现在“信贷征信”领域内顺理成章,但社会信用体系决不仅仅局限在“信贷征信”方面。在2008年国务院赋予人行的新职责中,“管理征信业”取代了“管理信贷征信业”。二者间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它实现的却是一种“质”的飞跃。
正如陈志国所说的那样,信用是有价值的,它能够有效降低社会化的管理成本,提高银行的货币乘数。如今,信用体制建设已被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人们开始不满足于“信贷征信”,并试图建立信息资料更为宽泛的社会信用数据库。
日前,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透露,为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建设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上海将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来建设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毋庸置疑,我国征信业的发展道路将朝着更加广阔的方向迈进。
回顾历史
征信建设正向纵深发展
上世纪90年代初,信贷业务逐步打破了按行业、地域分工的格局,银行在审贷时如何掌握企业在多家银行的贷款情况和其他信息成了一个难题。1996年,人行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实施了贷款证制度,后来又建立了数据库。
在企业征信方面,人行于1997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该系统采用人行总行、省分行和城市中支三级分布数据库结构,1999年在全国301个城市投入运行,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运行。2005年,人行在此基础上启动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2006年6月底实现了全国所有中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全国联网运行。
在个人征信方面,1999年6月18日,人行同意在上海率先开展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试点,上海资信有限公司随之成立。2000年6月28日,中国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诞生。
2004年,人行在上海资信公司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加快了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当年12月实现了15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7个城市的试运行;2005年逐步向全国范围推广,8月底实现16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11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部分农村信用社与该系统的全国联网;2005年10月1日人行发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国正式联网运行。
截至2008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的自然人数已经达到6.3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4亿人。个人征信系统日均查询量由2004年的0.2万次,上升到2008年41万次,单日最高查询量已达87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