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能再当“价格协调员”
本报记者 晏琴报道
煤电之争由来已久,煤电各自互不相让。对此,发改委曾经几次试图破解“市场煤、计划电”的怪圈,但效果均不明显。2009年电煤谈判僵持已经超过三个月至今未果,近期关于国家主管部门可能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传闻也越来越多。
“目前有关部门根本就不应该去干预。”资深煤炭市场观察员李朝林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李朝林说,从煤炭市场运行情况来看,供过于求的形势已经形成,在煤价经过去年三季度以来的大幅度降价后,由于煤炭企业采取了以销定产的策略,目前煤炭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煤炭市场价格相对稳定,国家目前也没有必要采取价格调控措施。
事实上,煤电双方并未在价格上达成一致。
坊间传言国家发改委协调电煤价格的方案为在去年重点合同煤价的基础上上涨4%,这是电力集团妥协的结果,发改委也认同了这一价格方案。
而作为博弈的另一方,煤企方面的反对态度更是强硬。
中国神华董秘黄清表示:“没有听说国家发改委还有一个协调电煤价格的方案。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任何部门、机构和单位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签订合同。”
“当前政府在谈判中不应该再仅仅扮演一个价格协调员的角色,而应从多方面进行推动和协调。”李朝林对记者说。
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的思路一直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刘昊一直持这一主张,煤电两家共同盈利,共担风险,不仅有助于解决煤电价格之争,而且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还有助于优化产业布局。但李朝林认为,煤企主业仍是煤炭,电企还是电力,即使联营目前看来也不太可能成为“一家人”。即使各自向上游或下游延伸,生产能力也是有限的。所以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改变“用计划经济时的手段来处理市场经济下的问题”的现状,让煤电市场化。
有观点认为,现在是“市场煤”、“计划电”,电力产品要市场化,就要涨价。李朝林对此表示,进行电力体制改革,是为了引进竞争机制,是为了降低电力产品的价格,如果改革就是涨价,则与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驰。电力体制改革要走出这一误区,要明确电力体制改革是为了通过竞争、通过竞价上网、通过打破电网及电厂的垄断,使电力产品的价格更合理、更科学,电力生产和销售更能够压缩成本、降低消耗,这样,由于成本的压缩、消耗的降低、竞价上网的实施,电力产品不仅有可能不涨价,而且还有可能降价。
无论煤电体制改革采取何种方式,有关各方已有共识:中国的煤电价格能源体制改革必须加速推进,必须坚持市场化取向。“但如果仅仅只是停留在纸面上或者口头上也是没有意义的。”李朝林认为,在各方矛盾凸显的时候,也正是推进改革的最佳时机,更应该拿出改革的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