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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获大股东回赠4000万

  ⊙本报记者 彭友

  

  华远地产今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曾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改中承诺,在公司吸收合并重组工作完成后,将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回赠予公司4000万元,自公司有现金分红之日起,直至赠满为止。

  华远地产于2008年8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2009年3月26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华远集团持有公司35734万股,共计可分得现金红利8933万元。为履行承诺,华远集团于2009年4月15日向华远地产提交《关于放弃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分红款的函》,放弃领取该红利中的4000万元,将其回赠予华远地产,仅领取剩余红利计4933万元。公司将在本次分红派息时留存华远集团分红4000万元,仅向其派发剩余红利49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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