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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外资行理财亏损案开庭

  ⊙本报记者 张雪

  

  由于投资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亏损三成后,还不能提现,渣打银行被投资者推上了被告席。4月10日,该案在上海卢湾区法院开庭,成为国内首个涉及投资外资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案件。

  原告委托律师指出,原告林小姐在渣打银行存入1000万元委托购买境外基金,3个月后市值缩水三成后,向渣打银行发出中止投资的指令并要求提现。然而,在抛空海外基金后,提现要求却被拒绝,林小姐这才发现,自己委托渣打银行的是一款名为“金通道”环球投资系列的人民币一年期理财产品,要求撤销认购合同并按同期利率返还其本金。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提供的认购申请书只有原告的签名,无渣打银行方面的签名和盖章,所以这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合同,不存在撤销的可能性。而且,原告购买的“金通道”环球投资系列,为一年期理财产品,不适用于提前赎回。被告律师还详细介绍了该产品,认购期2008年6月12日至6月25日,该产品其收益表现是由名为动态回报投资——股票挂钩结构性存款,以及代客境外理财计划——投资于美林一年期组合挂钩结构性凭证这两款产品共同决定的。

  对此,原告代理律师指出,原告在签署认购合同时,从未看到过写明购买产品为一年期“金通道”环球投资系列的合同前6页。法庭上,原被告还就否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等多个问题展开了辩论。此次庭审没有宣布结果,法官表示将择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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