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霞
一直以来备受关注但并不十分明朗的金融机构高管薪酬下调一事,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昨日,财政部网站的消息显示,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高管薪酬至少下浮10%。
税前收入至少缩水1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所指薪酬,具体为税前薪酬,包括了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所有收入。
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加大。
通知还要求,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
这也就意味着,金融机构高管们今年的税前收入至少缩水10%。
事实上,财政部相关部门此前曾就高管降薪一事征求行业监管部门和机构的意见,其间有部分高管曾高姿态地表示愿意大幅下调2008年的薪酬。
财政部认为,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
在美国,由于AIG高管逆势而为拟发天价薪酬引发众怒,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对其课以重税。不过,美国的限薪法案仅针对接受政府注资的金融机构。
只是一种过渡方式
不过,对这种“一刀切”政策是否能够形成持续有效的激励,市场人士有不同看法。国泰君安金融行业分析师伍永刚昨天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就坦言,该政策更多的是表明了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之下,政府希望各方能够同舟共济、共度时艰,但在具体操作上有失公平。
“作为临时的做法是可以的,但不可持续。”伍永刚认为,“每家金融机构所涉及的行业、经营状况本来就很不一样,有的金融机构去年就给高管很高的薪酬,那今年大家都在原基础上下浮10%,还是比别人多,那去年薪酬低的今年就更低。”
“今年这只是一种过渡的方式。”据一位接近财政部的知情人士透露,此后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量化考核,将会在财政部已经建立起的一套系统参考指标内综合衡量。
事实上,财政部在高管们的绩效考核上下足了工夫。
2月1日,财政部下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表示,将根据金融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偿付能力以及经营增长状况等对高管进行综合打分。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曾在答记者问中指出,金融企业重视当期利润目标和薪酬,却忽视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培养,存在短期行为。自2007年初始,财政部就着手起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相关办法。今年1月,财政部对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高管主动降薪
由于财政部的“限薪令”,多家上市银行的年报因为高管薪酬问题而推迟披露。兴业银行就曾向记者证实,因为高管薪酬标准未定而推迟年报的公布。
就已经公布年报的几大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情况来看,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三家国有上市银行,其高管普遍降薪10%。保险行业龙头中国人寿也下调了高管的薪酬,其高管薪酬下调幅度在15%以上。而在本周公布年报的中国平安,则以董事长马明哲的零薪酬作结,与其去年6000多万元的天价薪酬形成鲜明对比。
“以前多次涉及这个问题的讨论,有人说国外银行家的收入很高,我们的银行家收入应该跟国际接轨,现在美国也开始限制。”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由于国内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并非纯市场化行为,很多高管还带有行政职务,并不能单纯跟国外机构相比较。
财政部通知表示,随着主要金融企业股改上市,行业薪酬水平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个别金融企业对高管人员发放过高薪酬,与社会平均水平以及内部员工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
国家统计局昨日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分行业大类看,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证券业17212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其他金融活动业8767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倍。
根据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在对普通员工的工资限制上,各国有金融机构要以上限确定其他员工薪酬,合理体现岗位差异和业绩差异。“目前限薪是针对高管的。”上述知情人士称。